一、医疗伦理委员会
主要负责伦理查房、医疗新技术的伦理审查等。
主任委员:马俊坚
副主任委员:姚 政、顾翠峰
委员:冯 煜、沈知彼、张 宇、卢根娣、吴雪卿、陆 灏、元唯安、张莎莎、鲁 琳、蔡 黎
秘书:耿 希
替补委员:张洪芬(社区代表)、鲍培伦(律师)
二、研究伦理委员会
主要负责GCP新药、器械和各类科研项目的伦理审查。
主任委员:马俊坚
副主任委员:顾翠峰
委员:黄建平、朱惠蓉、鲍培伦、刘 力、张洪芬、樊民胜、高月求、朱梅萍、卢根娣
秘书:耿 希
替补委员:蔡黎(社区代表)、张宇(律师)
三、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
负责临床开展运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审查。
主任委员:马俊坚
副主任委员:冯 煜、关 鑫
委员:沈知彼、鲍培伦、张洪芬、袁蕙芸、卢根娣、樊民胜、徐 燕、马庆良、顾翠峰、童国庆
秘书:耿 希